一邊是資金逐漸捉襟見肘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一邊是接近飽和的縣域農村金融機構,但兩者之間,尚未建立有效的供需通道。
“當前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之間的通道仍然不暢,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滿足,這已成為農村金融領域最突出的矛盾之一?!?月11日,農業部財務司司長李健華對媒體表示。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告訴記者,在發展農村金融的同時,還應完善農村金融機構風險控制。
今年以來,針對農村金融發展問題,來自中央政府層面的政策可謂密集。記者梳理發現,在今年中央1號文件、4月份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措施中,都對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建設提出了若干政策意見。
“應該說中央對農村金融是整個金融體系最為薄弱環節的判斷是正確的,其力圖改變農村金融供需矛盾的思路也是符合實際的,”有專家認為,但過飽和的縣域農村金融機構限制了中央政策在地方的實施。
在此情況下,8月1日,農業部下發《關于推動金融支持和服務現代農業發展的通知》,提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農村金融的工作重點將是破解農業生產金融服務難題,尤其是要以破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難、貸款貴”為重點,以財政促進金融,打通金融支農通道。
“多年以來,中央財政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逐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的農業補貼政策體系,也確實對糧食生產和農民增收起到 了促進作用”,在解釋“金融支農”工作的意義時,李健華表示,“但是,隨著農業現代化進程加快,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規?;?、集約化新型農業經營 主體快速發展,商品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的特點日益凸顯,無論是固定資產投入,還是流動資金需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資本更加依賴”?!案鶕覀兊恼{ 研,農民對獲得融資貸款有更大的需求,以往單純最多幾萬塊的補貼,在現行農業生產形勢下,已經顯得杯水車薪,而且補貼是以面為對象的,沒有篩選,對于補貼 對象在市場有沒有競爭力,補貼是無法判斷的。”李國祥告訴記者,“而利用金融杠桿手段,將財政補貼放到村鎮金融機構,能幫助解決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 資難和融資貴問題”。
“實際上,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實行的蔬菜、畜牧業等重點產業的補貼政策,未來均存在轉而投向補貼村鎮金融機構、利用金融杠桿發展本地重點產業的可能?!?
李國祥說,“農資補貼、糧食補貼等大的傳統的補貼方式,不太可能被取消,但是一些靠地方政府補貼而獲利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注意到將來政策可能的變
數”。